大連商品交易所液化石油氣交割質量標準
編輯:房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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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商品交易所液化石油氣交割質量標準
(F/DCE PG 001-2020)
1 范圍
1.1 本標準規定了用于大連商品交易所交割的液化石油氣質量指標、取樣及檢驗、貯存等要求。
1.2 本標準適用于大連商品交易所液化石油氣期貨合約交割標準品和替代品。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11174-2011 ?液化石油氣
SH/T 0233-1992 ?液化石油氣采樣法
3 術語和定義
應符合GB 11174-2011及其引用標準中術語和定義的有關規定。
4 質量要求
4.1 標準品質量要求
4.2 替代品質量差異與升貼水
4.3 若同時交割滿足4.2**項和第3項要求的替代品(可以在一個交割單位內同時交割),且第3項替代品重量占**項和第3項替代品總重量的比例≥20%且≤50%,則扣價0元/噸。
5 取樣及檢驗規則
5.1 取樣按照SH/T 0233-1992的規定執行。
5.2 質量指標檢驗按GB 11174-2011執行。
6 貯存
液化石油氣應裝入液化石油氣儲罐或液化石油氣專用鋼瓶儲存。
7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大連商品交易所負責解釋。
溫馨提示:投資有風險,選擇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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